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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缺陷?如何處理兒童暴力問題?

 

以下是一則新聞資訊:

 

暴力幼園生插穿女童鼻膜,沒有社會團體正視兒童暴力問題


【專案組記者杜寶琪報道】


一名年僅四歲的女童,在過去十個月多次被班內同學欺凌,先後被弄傷手腳、面部及眼眉等位置,家長多次向校方反映無果。上月底,女童右邊鼻膜慘被鉛筆插穿,血流如注,但是校方並沒有即時通知家長或把女童送院。女童家長向校方及教育署反映不滿,可是卻換來「唔負責」、「管唔到」的回應,教育統籌局更要求家長自行透過法律追究。

被欺凌的女童詩詩,生於小康之家,就讀天水圍大埔浸信會幼稚園天澤分校。由於她性格內向文靜,即使被同學欺凌,亦不會向老師投訴,疑因此成為班中惡霸欺凌對象。由於詩詩經常帶傷回家,母親早已獲悉女兒常被同學欺負,以往曾多次向校方反映。


家姑被拒進校

上月三十日,詩詩母親在毗鄰家中等候家姑接女兒放學回家時,豈料獲詩詩同班就讀的鄰家女孩告訴,詩詩在校內被男同學以鉛筆插鼻孔,血流披面。

母親驚聞女兒受傷,即趕往學校查看,抵達時只見年長家姑被拒進校,在烈日當空下站在門外等候孫女。詩詩母親隨即要求見女兒,校方才告訴其女在放學前不慎弄傷鼻子流血,建議盡快求診。由於她認為校方有心隱瞞,即拆穿女兒實被男同學鉛筆插傷。

詩詩母親表示,當日校方強調會交代事件,並會要求男童家長賠償醫藥費。但翌日已當無事發生。她氣憤地說:「校長話:就算係學校發生,校方都唔會負責!而弄傷詩詩的男童家長,仲反過來話事件嚇親佢個仔,搞到佢要入醫院!」

其後,詩詩母親報案,警察卻以行兇者未夠十歲不受理她向教署投訴,亦只得到「管唔到」及 自行透過法律追究的答案。詩詩母親說:「依家佢晚晚唔肯訓,仲將個書包丟出大門口,唔肯上學,就算幫佢穿上校服,佢都會自己除番落黎!」她又指出,肇事後,曾在醫院為詩詩拍了一段短片,女兒在短短一分二十一秒,摸了十次鼻、掩了兩次面,以及很不開心以手扭曲面形,故擔心事件對女兒成長造成影響。

影響兩童心理

教協理事區伯權認為該事不再屬於一般兒童玩樂嬉戲的推撞,明顯含有襲擊性,也不排除男童患上心理病或模仿他人攻擊,才多次襲擊同學,故校方有責任轉介教育心理學家等跟進。至於心理學家吳兆新博士亦指出,事件明顯影響兩名小童心理,尤其受害人詩詩已對學校失去信任,感不安全才拒絕上學,若不作正確輔導,可能嚴重影響她日後的社交發展。

醫管局已證實詩詩的鼻膜曾受硬物所傷,至於大埔浸信會幼稚園天澤分校的林校長亦承認事件發生,又稱「幼童在學校推撞在所難免」!但她強調,由於事發接近放學,故老師只能即時替她止血,並通知前來接放學的婆婆,可能婆婆不明白才未有通知家人,校方已把事件交由保險公司跟進。但教育署在本報截稿前,仍未有就事件作回應。

此文摘自太陽報




本人之感想及事件分析:


發生這種事情,校方已經非常有問題,否則怎麼會一直縱容那個小孩恃強凌弱?最後演變成嚴重創傷的流血事件竟然還不立即將女童送到醫院治理企圖隱瞞事實。女童的母親到教育署及警署追究竟然也沒有得到任何一方受理!

事後校方又推卸責任學校那些老師同樣枉為人師!傷人男童的父母更是厚著臉皮地說兒子受到驚嚇自己的兒子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世間竟有這種本末倒置的父母?竟然可以這樣扭橫折曲事件的是非曲直?

警方說犯事者未滿十歲不作處理難道找小孩子殺人也成?只要未夠十歲怎樣傷人都可置身法網之外?被傷害者該找誰負責?

文中的男童不足五歲勉強可說是未有足夠的思考能力但其父母及學校的老師是否該負上責任呢?我不相信集合老師及父母的管教在遙遙十個月裡那個男童仍然可以一直欺凌該女童並且弄成如今的嚴重流血事件。

關於該名男童會否留下陰影的問題,我認為他長久都是欺負人的角色他的各種欺凌行為應該也層出不窮即使真的有受驚他也是自找的。那名女童不是比他更悽慘嗎?男童如此欺人太甚其父母亦有責任若果擔心兒童會留有陰影那麼找他的父母代罪吧!總不能沒有任何懲罰吧?

大眾大多認為小孩子就算犯了罪也是沒有罪的是不用受罰的即使是傷人甚或殺人後都不用負責任作為父母的更是不需承擔責任了?我覺得該幼稚園的老師及該男孩的父母不管怎麼樣都得負上責任!

該名男童的暴力行為已經持續了漫長的一段時間幼稚園的老師幹甚麼去了?若然她們處理不了也該跟男孩的父母反映情況吧?但是似乎一直都沒有這樣做。而且該名男童的父母在事發之後反而只是訴說自己的孩子也被嚇倒了已經受驚了,一副你們還想怎麼樣的態度。如此的不知嚴重性這樣的學校、這樣的父母確實令人髮指!

無須被懲罰那些人亦沒有良心不安女童卻身心嚴重受創天理何在?

真正的受害者沒有分文賠償傷人者卻有世人垂憐;為人長輩者忤逆為師之道為人父母者縱容惡行。今之正邪果真難定分界!

我認為女童在日後的心理輔導上所需的費用都該由男童的父母負責要知道香港的心理醫生費用高昂別說是兒童心理醫生,即使是成人所需的專業心理醫生其實不也只是替有錢人服務?一般貧苦大眾豈有餘裕找心理醫生求醫?

如今的青少年暴力問題已經很嚴重青少年謀殺問題更是日趨頻密且更是虐殺而非普通謀殺,現在連兒童暴力問題都出現了卻被人忽略只因為年紀小而不作追究亦不作輔導。反而身為長輩的也顛倒是非黑白更是縱容其暴力行為不作適當教導。這樣下去香港的青少年暴力問題早晚趕上外國的校園暴力事件,唯一的分別只在於香港的槍械管制十分嚴格非平常人可以擁有而已。

這件事上沒有任何一方需要負上責任亦無任何一方受罰且也未被社會注意連校方也並未受到太大的遣責。可憐女童不論生理及心理都受到嚴重傷害不僅未能取回一丁點的公道連比較實質的賠償亦欠奉香港的法律及保障制度是否該檢討一下?要是男童的欺凌行為一直還未釀成嚴重的流血事件女童還要受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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