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愛你」,而是「我愛的不是你」

 

年少的時候,我曾經是張小嫻的書迷,現在也不能說不是她的書迷,以前是她寫的書都會看,如今只是閱讀其散文集,這對於刺激創作靈感有所幫助。

張小嫻寫出過一段名句,風行到海外,風靡了萬千少年人及至成年人,成為人們朗朗上口的句子。其受歡迎程度,甚至令到某些人無中生有的謠傳出這段文字乃是出自一位名叫泰戈爾的印度詩人,還好尚有眼睛雪亮的讀者翻查資料,彌清了她抄襲的疑雲,洗刷了她抄襲的污名。

而這段名句就是:「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曾經我也認同這確實是最遙遠的距離了,只是隨著年歲漸長,重新想起這段文句之後,心中別有所感,似乎這還不是最遙遠的距離。及後人生閱歷又增加了不少,使我思想到和感受到另外還有更加遙遠的距離,遙遠到直教人愀然欷歔嗟嘆。

我將自己所感受到的最遙遠的距離,以張小嫻的名句稍作修改,變成「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與你同偕白首,你卻不知道我不愛你。」

這是我的個人感覺,也許很多人看過後都覺得莫名其妙,不甚贊同,然而,我就是覺得這樣的距離比起張小嫻所描述的更為遙遠。

或許,人們都會認為兩個人同偕白首、彼此相依相伴、相扶相攙大半輩子,就算最初並非因愛而結合,既然可以相對相處了大半輩子,怎麼能夠不生出一點點愛呢?

沒錯,長久的相處,長久的依伴,即使是盲婚啞嫁而結合的,經歷了數十載的夫妻生活,彼此總會產生感情,沒有感情,又豈能維繫這麼多年?更別說如今的世代盲婚啞的情況幾乎絕跡,是個自由戀愛的時代,更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吧。

好吧,就當作是真的有其中一位並不愛對方,但好歹都朝夕共處數十年了,對方並不愛自己,真的可以毫無所覺的嗎?而沒有愛的那一位,又是以怎麼樣的心態去維繫著這一段關係的呢?怎麼可以數十年來都不讓對方察覺到?

奈何,世事本是多變,人生總是無常,誰說得準呢?

長久的相處而衍生出感情,此情不比愛情吧?此情頂多仿如友情加親情的混合體。愛情就是愛情,你對一個人有感情,並不等於對這個人生出愛情,你愛不愛一個人,自己是知道的,是能夠分辨出來的,不是嗎?

雖說最初是因相愛而結合,在長久的婚姻關係下,亦會使愛情變質至有如親情般的情感,但是當中必然仍舊存在著屬於愛情的情愫因子,所以即使同偕到老,你也不會說不愛你的另一半。

那麼,既然不愛對方,又為甚麼維持著婚姻關係?而且,對方竟然於數十年的時日裡都不曾察覺到枕邊人並不愛自己,這又是如何做到的呢?我覺得其實也不是那麼困難的一件事只要相處時相敬如儐,適當的時候表達出適當的情感行為,尤如一般結婚多年的夫妻那樣,你不說,誰知道你不愛呢?

不過,我認為尚有一種更加遙遠的距離,這是一個我形容為「無窮遠」的距離,同樣以張小嫻的名句來改寫的話,是這樣的:「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與你同偕白首,你卻不知道我愛的不是你。」

是的,這是更叫人悲哀的最遙遠的距離。共你相對一輩子,「你卻不知道我不愛你」,你我的心已經相隔了一個非常遙遠的距離。

然而,更可悲的是,我想說的不是「我不愛你」,而是「我愛的不是你」。不是我不懂得愛,而是我的愛並不屬於你。我的愛從來都不在原地,早就超越時空飄落在一個更加遙不可及的地方,那個地方,是距離你的心更加、更加遙遠的地方,而你卻不曾知道我早已經沒有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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